醫美正夯,不少專科醫師轉做醫美,醫療糾紛頻傳。
衛福部擬要求醫師上8小時課才可執業,引發皮膚科醫學會反彈,
認為一般醫師缺乏皮膚科專業知識,恐讓醫美亂象「就地合法」。
衛福部日前公告修訂
「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簡稱特醫法),
規定明年起,專科醫師只要接受8小時課程、
經過認證,就可施打雷射、注射肉毒桿菌等醫美治療。

  台灣皮膚科醫學會今天發佈新聞稿指出,施打雷射、注射肉毒桿菌、
玻尿酸等常見治療,看似是單純技術操作,其實和皮膚科學理息息相關,
一般專科醫師並非皮膚科出身,可能因皮膚基本知識不足,做出誤診進而做了錯誤治療。
皮膚科醫學會常務理事蔡高頌受訪時說,
曾有患者是皮膚癌卻誤以為是一般黑痣,而做了雷射除痣
平時也有許多肝斑患者,誤以為是一般的曬斑而不斷接受雷射,導致皮膚反黑,
都是因執業醫師未具專業皮膚科知識所導致。

  蔡高頌表示,皮膚專科醫師需經過3年半,近2萬小時的皮膚疾病、皮膚生理病理、
皮膚外科手術、雷射光電治療及針劑注射等訓練,
並且通過皮膚科醫學會的專科考試,才有皮膚科專科醫師資格。
反觀特醫法規定,小兒科醫師只要受訓8小時就能施打雷射、做醫美治療,
不僅沒解決問題,反而讓現有醫美亂象「就地合法」。

  醫美亂象怎麼解?皮膚科醫學會建議,可依照美容醫學教育委員會規範,
調高認證課程時數加強美容醫學教育,特別是皮膚問題評估和診斷,
並要求加強後續教育訓練,【禁止非醫療專業人員】如美容諮詢師,
在醫療院所建議病人接受不必要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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