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本文無關

衛生福利部為保障民眾美容整形醫療安全,將透過制訂「美容醫療特管法」來規範並導正目前太多沒經過合格訓練的醫師進入醫美市場的亂象,但此辦法可能限縮醫美醫師的執業權。

如何能兼顧保障民眾就醫安全與維護醫師執業權,政府需要相當大的智慧、勇氣與執行力才能圓滿推動。
 試問:只拿一般駕照者可以駕駛大客車嗎?民眾敢搭乘嗎?政府為保障民眾行的安全,要求大客車司機必須接受更嚴格的考照訓練才能駕駛大客車,此種不得不限縮司機執業權的規定是違憲嗎?
故政府為保障民眾就醫安全而採取更高標準之專科醫師制度,要求醫師應經過專科醫師訓練與認證才能執行各專科之醫療,此應有其正當性與必要性。現正施行之三級轉診制度,限縮民眾之就醫權,亦屬同理。
若執意強調醫師執業權不受限,使醫師可任意執行所有醫療,則台灣將會退回到民國初年。只要有醫師執照即可全面行醫之遠古時代。當司法正朝向設立專業法庭之專科化改革方向前進時,早已專科化之醫療卻要走回頭路,死抱醫師執業權不受限之憲法保護金鐘罩,對照司法改革,不覺得諷刺嗎?
 專科醫師證照,係指醫學系畢業,拿到醫師執照(國考)後,需再歷經4-6年的專科訓練且考試合格後才能取得者。一名整形外科專科醫師,要先完成七年醫學系的學業基礎訓練,再接受前3年外科專科及後3年整形外科專科醫師訓練,並經國家考試通過後,才能成為整形外科專科醫師。所以整形外科專科訓練是衛福部所有專科中,修業年限最長的科別之一(與神經外科及心臟外科一樣皆為六年),須先後通過外科專科醫師及整形外科專科醫師兩種國家專科醫師考試,再發表過相關學術論文後,才能獲得衛福部核發的「整形外科專科醫師證照」。
本會認為,美容整形手術看似單純,但其難度往往在於併發症之預防與出現時之正確處理、收尾,否則美容不成變毀容,甚至傷身、喪命的悲劇就會很快面臨到。防治美容手術併發症風險要靠整形重建手術之學理與技術,才能成功,這就是為何美容整形手術學習之前,要先學會整形重建手術之道理。
而要學會重建整形手術,則必須先學會3年的外科系手術技術,才能打底成功。美容整形是比重建整形更為高階的技術與位階,它雖是輕型手術,但卻非簡單的手術,而是精緻、細膩的高階手術。
但一些「醫師」雖拿到醫師執照,卻沒有受過重建整形、甚至正規的外科訓練,只學到美容整形的皮毛而不懂得處理美容手術併發症的醫師,只因利之所在就趨之若鶩做醫美,這是非常危險的!不僅會傷害到無辜的愛美大眾,也會因醫療糾紛而傷害到自己。
相信每位醫師,都是因想助人而從醫,若非大環境醫療環境惡化,沒人願意鋌而走險去執行非自己專業領域的醫療。但若想跨足從事美容整形手術,就應按部就班地接受衛生福利部訂出的「整形外科專科醫師訓練辦法」(前3年外科系訓練,後3年整形外科專科訓練)進行訓練。
本會呼籲政府應該正視以特管法規範此問題,因為這樣不但可抒解現今各醫學中心外科系人力不足的問題,也能增多美容整形專業醫師的人數,方便社會大眾容易獲得專業美容整形醫師就醫,並且可以穩住喜歡在醫學中心從事以整形重建為主之眾多整形外科專科醫師們驛動的心,安心繼續照顧重建重症整形病患。
政府並應著手改善醫療環境,不只維護醫師的執業權,更讓民眾能以「就醫安全」為最大前提,安心接受具備正規訓練、高品質的美容整形手術。

相關延伸:

台灣美容外科醫學會宣示:重視民眾醫療安全

( 本文轉自 https://goo.gl/ZJiR4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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